马鞍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 长:陈传贵
副组长:范如刚
组 员:洪星成、李珍、各部门负责人、全体班主任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李珍),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区疾控中心和区卫保所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书面上报学校疫情报告员,配合保健教师对学生进行隔离,通知家长带患病学生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对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学校将按照安全奖要求进行考核。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午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学校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合区马鞍中心小学
2019年10月
主办单位:六合区马鞍中心小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马王路(211500) 邮编:211525 电话:025-57590133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17062142号—1] ![]() |